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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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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北京盈科婚姻继承团队 作者:怀向阳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9-02-19 浏览人数:

  摘要:遗嘱属于继承方式当中的一种,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有很多人会先订立遗嘱,但是因为不了解法律方面的相关规定,导致写出来的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那么,订立遗嘱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地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遗嘱人可在任何可保存的材料上书写,如纸张、皮革、布帛等。其文字可以用汉字、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等,也可以用毛笔、钢笔、圆珠笔书写,只要字迹清楚,意思表示准确明了即可。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图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要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书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辩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如需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之处。

  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

  遗嘱属于继承方式当中的一种,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有很多人会先订立遗嘱,但是因为不了解法律方面的相关规定,导致写出来的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自然之后也就不能得到执行。从这上面也提醒了各位,若需要订立遗嘱的话,最好是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甚至还可以直接委托律师来帮助订立遗嘱,这样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