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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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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来源:北京盈科婚姻继承团队 作者:怀向阳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8-11-27 浏览人数:

  摘要:众所周知,我国婚姻法是绝对禁止离婚案件当中任何一方私自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不过,仅因为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就净身出户的这种案例还很少,所以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转移财产的一方适当的少分。

  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总而言之,婚姻法肯定是绝对禁止离婚案件当中任何一方私自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不过,仅因为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就净身出户的这种案例还很少,所以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转移财产的一方适当的少分。在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之后,对方转移的财产法院也会调查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