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186-1119-9290

离婚诉讼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诉讼 > 正文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来源:北京盈科婚姻继承团队 作者:怀向阳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8-08-28 浏览人数: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主要围绕夫妻感情、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三方面进行准备,一般离婚案件,需要准备的基本证据材料有:

1、结婚证或婚姻关系档案;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材料。比如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是否存在重婚或与婚外异性同居,是否存在吸毒赌博恶习,且屡教不改等情况。

3、孩子抚养权有关的证据。主要是证明自己无论从抚养能力、抚养条件都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可以包括自己的工作、收入情况,与孩子共同生活的记录,也可以举证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需列明哪些是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有无共同债务,并举证证明。

5、如果想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的,需要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主要包括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重婚或与婚外异性同居等。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